| 对违规经营,不正当竞争,欺骗敲诈等破坏物流货运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,对服务质量差,检查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,整改仍不合格的,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,直至取消经营资格;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团伙,铲除欺行霸市、扰乱物流货运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,对查证属实的黑恶势力集中依法公开处理;严禁国家公务人员利用手中权利徇私舞弊或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,严禁领导干部参股入股企业和执法管理人失职渎职的行为;对顶风违纪、徇私枉法者,一经查实,依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为方便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,打击违法犯罪行为,市直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:市整规办3118179;市交通局5905009;市工商局12315;市公安局110;市监察局203969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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